项目名称:“阳光伴我行”集善明门儿童轮椅
项目受助物资:儿童轮椅500辆,价值500万元
执行时间:2015年1月—2015年8月资助对象:省内贫困脑瘫儿童
项目报告:经与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沟通协商,2014年底吉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获得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“阳光伴我行”集善明门儿童轮椅项目资助,吉林省获赠残疾儿童轮椅500辆(每台价值1万元),用于进一步开展吉林省扶残助残工作。2015年3月吉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确定项目实施方案,并本着受益最大化的理念,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,拟定“阳光伴我行”集善明门儿童轮椅项目分配方案,经党组会讨论,通过分配方案,确定各地区儿童轮椅受助数量,2015年5月将轮椅发放到各市州残联以及受助康复机构,并下发《关于吉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发放捐赠物资的通知》(吉残基金发[2015]2号),进一步做好物资发放的要求。2015年6月在基金会的监督和指导下,省内各地区陆续进行儿童轮椅使用培训,完成儿童轮椅的发放。在中基会的大力支持下与各地方单位积极配合下,2014年度“阳光伴我行”集善明门儿童轮椅项目8月份顺利完成,500辆轮椅发放至省内贫困脑瘫儿童412台,省内康复机构机构88台,用于帮助省内脑瘫儿童。让省内脑瘫儿童得到了最切实的帮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