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名称:“阳光伴我行”集善明门儿童轮椅项目
受助物资:儿童轮椅500辆
执行时间:2016年2月—2016年9月
资助对象:省内贫困脑瘫儿童、省内康复机构
项目报告:为改善脑瘫、脑外伤、脊髓损伤等肢体功能障碍儿童的护理条件和康复条件,2015年底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争取到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资助项目,资助我省儿童轮椅500辆,价值500万元。为了保证这批物资的作用得到最大的发挥,同时确保项目的开展顺利,儿童轮椅发放的公平、公正,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,根据各地区申报的需求数量,2016年1月基金会按照项目相关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儿童轮椅分配方案,并经党组会讨论通过。2016年3月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将儿童轮椅发放到各市州残联,并下发了《关于做好关于做好2015年度“阳光伴我行”集善明门儿童轮椅项目工作的通知》(吉残基金发[2016]1号),对各地项目执行情况从组织领导、确定对象、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。各地区将在4至6月陆续举办捐赠仪式,开展儿童轮椅使用培训、发放工作,预计本项目将在2016年9月顺利完成。
附:儿童轮椅分配情况:
1、计划资助个人462辆
分配单位分配数量(辆)
长春市207
吉林市92
四平市37
辽源市7
通化市10
白山市5
松原市56
延边州17
公主岭市6
基金会留存25
合计462
2、计划资助机构38辆
四平市铁西区残疾人托养中心5
四平市聋儿康复中心5
辽源市妇婴医院2
辽源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2
通化市特殊希望儿童康复中心10
松原市儿脑瘫康复中心7
松原市脑瘫康复训练治疗中心7
合计38